《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凡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流动性的资产称之为流动资产,通常包括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存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就其划分的目的,本人认为,是为了更能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本。因为固定资产是多次重复使用,时间较长,不可能一次性摊转进入相关成本的。
金额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可以被划分为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