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
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注册动力工程师1本,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4本,二级建筑1本,一级结构1本,暖通中工1本,给排水中工1本,水利水工中工1本 ,环境保护中工1本,工程经济及概预算中工1本,输煤除灰中工1本,电力系统高工1本,热工控制高工1本,通信保护高工1本,化学水处理 高工1本,总图高工1本,共18本
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 注册发输变电 3名 注册一级结构 1名 注册二级建筑 1名 注册二级结构 1名 暖通中级 1名 给排水中级 1名 概预算中级 1名 电力系统高级 1名 通讯保护高级 1名 总图高级 1名 总12名
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 注册发输变电 3名 注册一级结构 1名 注册二级建筑 1名 注册二级结构 1名 暖通中级 1名 给排水中级 1名 概预算中级 1名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