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没有权利不让员工辞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想要辞职,公司可以不批准吗?
公司没有权阻止员工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规定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没有权利不让员工辞职,员工要辞职只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就可以,不让辞职的行为是犯法的,如果公司不让辞职,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