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了,有一儿子,男方有家暴,女方要离婚,男方还要赔钱合理吗?

2024年11月15日 11:5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男方有家暴,女方要离婚,男方无权要求赔偿。
如果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并且有男方家暴的证据,还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方对女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女方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网友(2):

男方有家暴,女方要离婚,男方无权要求赔偿。
如果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并且有男方家暴的证据,还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3):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约定补偿等相关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未果的前提下,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判决,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法院调解解决,调解无效的前提下,法院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依法判决。诉讼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的家暴赔偿,女方需要提供伤残鉴定书及有效证明的前提下才会被法院支持,二级轻伤以下,属于家庭纠纷,赔偿几百元医疗费就可以。

网友(4):

合理,家暴造成的故意伤害,本就单独民事合并刑事案件处理。女方收到伤害,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有权要求赔偿。

网友(5):

家暴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准予离婚,家暴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婚姻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应该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