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 相传番茄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据记载,当时英国有个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去南美洲游历,第一次见到番茄,就被它艳丽的色彩所深深吸引,于是就把它带回了英国,作为稀世珍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示对爱情的忠贞。此后,番茄便有了“爱情果”的美名。 番茄是明代时传入中国的。很长时间作为观赏性植物。成书于1621年的《群芳谱》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如蒿,高四五尺,叶如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数二三十实。缚作架,最堪观。来自西番,故名。” 直到十八世纪,才有人冒险吃了番茄,从此知道了它的食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