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追债起诉书.起诉费多少?

2024年11月15日 19: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要有明确的被告,并未规定一定要有被告人的身份证,法院这种说法是毫无道理的,你只要能提供被告人的具体姓名、年龄、具体住址和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能够被送达,法院就应该受理。帮助调查要收费就更是无稽之谈,你完全可以去投诉了!
诉讼费用1000之内都是50,由败诉一方承担。

法院坚持不接受起诉的,你可以去该法院的纪检部门投诉立案庭。

网友(2):

1、一千块钱以内包括壹千块钱收50元的诉讼费,所以你交给法院的诉讼费为50元
2、调查取证费用另行计算。
3、如果你赢了,那么这个诉讼费和调查取证费都由败诉方承担。

网友(3):

这种情况本来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解决的,但是这么小的案子恐怕很难请律师阿

网友(4):

建议您找当地的律师帮助.

网友(5):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中应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没有被告身份证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不符合起诉条件,需要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调取。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根据涉案标的额和案件性质来确定,1000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为50元。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