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并签署意见,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方案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4)安全监理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职责;
(5)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及措施;
(6)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7)拟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包括①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间、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②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③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
(2)工程的概况、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3)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4) 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分工;
(5)检查记录表。
3、项目监理机构应注重安全监理交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向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方法、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有关事宜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有关事宜告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审查意见。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如审查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不得签发开工令。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5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签署审查意见。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如审查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不予通过,并不得签发开工令。
6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施工报审表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应有具体附件。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审查不符合要求时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且项目监理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审查,并不得签发开工令。
7、督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8、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与配备要求应符合“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
(3)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a)审查的主要内容:
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b)审查的主要方法:
1)程序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3)针对性审查: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3、 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和验收许可手续,并做好核查记录。凡影响施工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未将相关资料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核查的或核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5、安全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交底、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好抽查和检查记录。
6、安全监理人员巡视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必要时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7、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8、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及时、合理、充分地使用安全监理基本手段:
(1)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2)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单,安全监理人员检查验证整改结果后签署复查意见。
(3 )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导致停工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验证整改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审查意见。
(4) 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针对安全隐患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或停工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9、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并签署意见。
10、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或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分析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状,检查上次例会确定的整改事项落实情况,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安全防范和预控措施,并提出整改要求,指定专人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整改。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规划中有关安全监理内容)。
1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出评述,或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表报送建设单位。
12、工程竣工后,监理工作总结中应包含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措施、实施效果、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总体评价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账。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3、安全监理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有序、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4、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安全监理资料。
5、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将监理过程中有关安全监理的技术文件、检查记录、验收记录、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例会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移交建设单位。
6、安全监理资料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应按委托监理合同或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