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群体作案有一个人在逃 其他人什么时候可以判决

2024年11月18日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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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简单来说,寻衅滋事罪,就按照上面的法律条文来定罪判刑 。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从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寻衅滋事的案件分析 ,本罪的犯罪动机大体分以上7种类型:1、享乐型。这类人追求享乐,为了获取流行式消费品或奢侈的生活水平,而强拿硬要。2、虚荣型。这类犯罪的寻衅滋事,不是为自己得到什么实惠,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以在同伴面前炫耀自己。3、偏好型。这类犯罪出于变态人格,为了追求低级趣味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取乐。4、报复型。由于在现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多种分配形式形成的复杂社会现象,而与社会格格不入,伊仇视社会,通过寻衅滋事实施报复社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5、扩张型。这类犯罪是主体自我意识膨胀的结果,认为老子天下第一,眼里容不下别人,要求别人服从他的意识而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起哄闹事。6、情义型。这类人犯罪不是直接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哥儿们义气,为朋友两胁插刀,盲目性大,往往一声呼唤大打出手。7、信念型。不是为了某些物质享受,而是追求某种信仰进行滋事,这种类型人思想顽固,容易促成团伙犯罪。由于犯罪动机和目的是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两大因素。因此作为直接故意犯罪的寻衅滋事罪,除了研究犯罪动机外,还要研究寻衅滋事罪的目的。本罪的主体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和自然人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即使造成严重危害,也不能当作犯罪处理。
首先要看学生的年龄,如果没达到16岁,除非打死人了,否则不管是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其次如果年龄超过16岁,又造成了以下情形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