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出第一个具有商业价值的可对外销售版本之前发生的开发费用,属于“研究阶段”支出,按新准则予以费用化处理。而软件版本升级的支出,才属于“开发阶段”。这样卖软件版本1时,就没有主营成本,只有收入;其次,如果卖版本1.1时,对于升级成本支出,合理估计将要卖出的软件总数,按总的软件数进行成本分摊,销售时相应结转成本。
如果当初全部费用化了,
后期是不能结转成本了。
你已经提前享受了所得税扣除,
后期就是纯收入了,不用调整,不影响
你好,上面回答的朋友,我们公司目前就是你所说的那种情况,目前卖升级版本了,现在要确认无形资产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