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层钢结构厂房基础设置构造柱的问题

2025年03月01日 15:4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题述,“四周砖砌体从地梁顶砌筑至地圈梁底标高,砌筑完成后做基础回填”说明砌筑的是砖墙基础,砖基础内外都埋在夯实的土里,位于地面以下,不存在砌体的稳定性、墙体的整体性需要加强;在地下也不存在抗震构造措施;况且抗震设防地区钢结构厂房的围护墙不适合用砖砌筑。
因此,不需要在地下设置构造柱。没有规范会有这种有求。规范没有要求就是验证。难道非见到说不需要的条文吗?规范只说不准的、必须的,不说不需要的、多余的。

网友(2):

  钢结构厂房好象没看到这方面的规定,一般按图纸要求,图纸不清可要求设计出意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关于钢结构的这类规定只有两条,其余都是混凝土柱类的:
  建筑非结构构件的基本抗震措施
  钢结构厂房的围护墙,7、8度时宜采用轻质墙板或与柱柔性连接的钢筋混凝土墙板,不应采用嵌砌砌体墙;9度时宜采用轻质墙板。
  单层钢结构厂房的砌体围护墙不应采用嵌砌式,8度时尚应采取措施使墙体不妨碍厂房柱列沿纵向的水平位移。

网友(3):

墙长大于墙高的二倍,墙长大于5米,都需要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