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专业劳动法律问题)

2024年11月15日 08:1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这根本不是维护你的劳动权益,简单地说你是在捞钱,首先你要明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及职责你有没有履行好,如果你一旦状告公司,首先你就必须进行举证,以你目前入职公司的时间来算,举证很困难,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与岗位任职条件不符,可以随时以试用不合格将你解雇;另外假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举出你有违规行为,你必败无疑。
赞同二楼及三楼的观点,胜诉的机会不是没有,只是低到不能想像而已。同一家集团公司有两家分公司或事业部很正常,人事部门是共同部门,负责AB公司事业部的所以人事业务工作也是正常的,而企业选择A或B公司跟你签约,只属于企业内部编制问题,这个企业应该有招聘申请单证明和职务说明书为证,这种情况在大型的企业比较多见,同一公司或集团有多个事业部共享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的日常业务工作,招聘、培训、薪资、绩效、员工关系都可以共享,比如富士康、比亚迪等,至于你提及的餐食不在劳动约定及劳动法保障范围之内,如果你是自费掏钱吃饭,那别人也不例外;关于社保问题,法定的交纳仅限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三种,如果公司有替员工交纳,则不违法,至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不在法定缴纳范围,也就是企业可以不帮你交。
按照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经验来判断,或者假设我是劳动局的话,连立案都立不了。

网友(2):

你的方法,都行不通!

不可能同时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的想法太天真!

可以不签劳动合同,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与哪家公司的证据就告哪家!

网友(3):

1、你只能起诉1家公司,你不能同时和两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为只有非全日制用工才能和几个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否则,与一个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可以要求第二个单位赔偿损失(虽然你面临的情况不出现二个公司起诉对方的情况。)

2、不论你起诉哪家公司,你均需要出具相关证据,不能以理论上的主张作为现实索要赔偿的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和证据结合才行。

3、建议你根据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起诉,主张权利。而权利劳动关系主要看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者支付给你工资的单位,因为两家单位在一起办公,也是一套人马,只有通过工资关系才能确定你和谁建立的劳动关系。

网友(4):

只能认定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能胜诉,还是踏踏实实做人的好。

网友(5):

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