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提出了哪些银行业监管的新理念和具体的监管目标?

2024年11月22日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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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银监会系统地分析、识别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实现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持续监管和分类监管,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几种有益尝试
  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适应监管当局的新思路,实现自身的内控转变势在必行,部分银行已经或正在进行着一些有益的尝试,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稽核大区,实行派驻制,强化一级法人的垂直监管
  传统的总、分行两级分设稽核监督机构的做法固然有其优越性,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分支机构的稽核部门在向总行反映问题时,均不同程度存在信息过滤现象,甚至存在虚报、瞒报行为,总行无法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到分行存在的问题。而总行直接设立稽核大区或分部,或是直接向分支行派驻稽核专员,实行垂直管理,能够有效强化一级法人监管,更直接、有效地控制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二、尽快建立非现场监管体系,运用科技手段预警风险
  从国外银行业监管的实践经验来看,银行业监管的核心是风险监管,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是风险监管的两个最主要的手段。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配合使用能够更好地实现风险控制的目的。
  目前,德国、英国等金融发达国家对金融业的日常监管已主要依靠非现场监管,国内外也有许多较为成熟的非现场监管的方法和软件,我们应当充分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改善管理、预警风险的目的。
  三、尽早量化、细化对分支行的风险评级和评价
  参考《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要求,尽早制定本行的风险评价、评级制度或办法,尤其对分支行的资产安全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和市场风险等状况进行分析,进一步量化、细化对分支行的风险评级和评价,实现对分支机构的持续、分类监管,推动全行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