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离职的失业保险能不能领取

2024年11月16日 09: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合同到期需离职的,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情形下,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若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网友(2):

可以领的,我刚领过,就是合同到期的,不过最好让单位帮你办理申报手续,因为好多东西是单位提供的,要单位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然后去拿表格,回单位填,并提供上面要的东西就行了。我们单位没给我办,我跑了N趟劳动保障所和单位,终于办完了。原因单位不想提供东西我左一趟右一趟跑,一会要这个一会要那个。不过你只要东西一下带全了,跑三趟就可以了,我一个月共跑了8趟,那一天坐公交同一公交来回坐了8次。打破纪录了。最后第二天才去顺利办好,之前几趟了解情况白跑了几天。

网友(3):

可以!失业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算的;我把我公司上星期做失业金清算的告诉你吧!希望对你有帮助;我同事上的社保上了两年零两个月,基数是1500元,领失业金:3327元点几;领失业金程序:先让现在的单位帮你做申报转出;你再和公司专办理社保的这个人带着公章和社保(转出打印的表【报盘】)带到社保中心;让社保中心的人帮你做失业金清算,打印清算单;然后就是社保中心的各科室盖章签字;完毕后等着拿钱就行了(北京这是失业金打到公司的账户里,至于天津你再咨询一下)

网友(4):

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网友(5):

不一定,得依据以下规定操作,看看是否符合.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