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动车追尾 全责 保险公司修车后对方要我在修车4天内给他租车出行 我要怎么办 我可以不同意吗

2025年01月07日 06: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以你这种情况只能是跟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要求对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

网友(2):

你说的的这个是出行费用是,出租车的营运损失费吧,是这样的虽然保险公司赔偿大部分损失但都是直接损失,像出租车造成的营运损失是不赔偿的。然后看你这个需要赔偿的天数不少啊四天的话营运损失需要过千的,协商一下吧和出租车司机他走起诉也是麻烦看看可以少给点,现结私了可以不。

网友(3):

可以不同意,这个不属于强制要求

网友(4):

这个也没办法,因为对方提出比较合理的要求。只能协商了,要不一次性付款要多少钱?

网友(5):

可以拒绝,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不用答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