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定点医院如何选择

2024年11月20日 13:3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情况。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1)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2)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退休人员既可通过单位,也可通过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在“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医保查询”中“城乡居民定点”中进行修改。

(2)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3)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并“提交”。

网友(2):

北京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如下: 
1、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在全市所有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在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即时结算。
2、参保人员在本区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
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备案的,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
3、参保人员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诊的,应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急〕诊危重病抢救除外)。
参保职工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单位在职工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个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则在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市外异地安置或单位长期派驻市外工作的职工,应由本人申请,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在当地确定3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中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各1所。
5、对在市内非参保地居住或单位长期派驻市内非参保地工作的,应由本人申请,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同意后,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1所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其发生的医保费用由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

网友(3):

18家A级定点就不用选了,他们不选定点也可以看病报销,选他们之外的离你近的三级甲等医院可以的,我们给员工选都是三个三甲一个一级,没问题的

网友(4):

就近原则和 名牌医院原则 大医院 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