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职务发明创造包括“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根本上来说你的专利属于职务发明范畴,你为了避开该条款而让亲戚申请并获得了专利。因为专利的发明人是一种认可和荣誉,不能更改,而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故专利权人是可以改名的。
另外,国外企业比国内的企业更重专利,一般都有人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工作,如若他们检索到这个专利是你的,再结合申请日期等信息,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已经拿到证书了,专利证书的内容是不能更改的,但是,专利权人、发明人可以更改,但只能体现在专利登记簿上,且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申请人(或者叫专利权人)可以更改,但是发明人不行~
(因为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取得,而发明人就是为发明作出实质贡献的人,无法转让;试想如果所有的职务发明都可以按你这么来,好恐怖,呵呵)
说白了。发明人只是专利的创始的。却不一定是专利的专用权的持有人。所以能更改的只能是专利证书上的申请人。因为专利是可以转让的。
发明人是直接做出创新贡献的人。
申请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
专利权人,申请授权了,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
请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检索,通过申请号检索、通过专利号检索、通过名字检索、从企业名称进入检索,其法律状态(公布、审查、授权、无效)都是公开的,可以免费检索。
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带宽有限,检索时间长,正规的企业知识产权部门是委托各地的专利律师事务所检索、各地的知识产权局情报中心、信息中心检索,他们购买了历年的光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