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澄清 是什么

2024年11月01日 15:2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投标澄清指在投标中有错误及让人误解的地方,通过正式的方式进行解释,达到更正错误及让人理解的方式叫做投标澄清。

澄清的请求必须是书面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或者业主规定的其他时间)提交需澄清的问题,以便留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考虑业主的答复。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澄清

网友(2):

招投标中的书面澄清函,指的是当在评标过程中,由于评委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有疑义,而对投标人发出质询要求,投标人根据质询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回答的书面澄清形式。

例如下面

澄 清 函

我方仔细阅读了《******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后,有如下不明之处,请贵方给以澄清。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装订要求里规定“封面纸张采用封底采用A4复印纸不做任何标识。”问:“封底采用A4复印纸不做任何标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装订要求里规定“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不得有任何可以判断出投标单位的标志”,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为“合同用款估算表”,其填写内容与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有直接关联,建议将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放入商务标中。

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第“2.6”项内容为“安全生产费按200章-700章之和的1%计取”

4、投标函附录第8项“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约定内容为空白,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X日

网友(3):

投标澄清指在投标中有错误及让人误解的地方,通过正式的方式进行解释(招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澄清方式),达到更正错误及让人理解的方式叫做投标澄清。

网友(4):

对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要求业主给予澄清。澄清的请求必须是书面的,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28天(或者业主规定的其他时间)提交需澄清的问题,以便留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考虑业主的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补遗也称为招标文件的修改。在递交标书前28天(或者业主规定的其他时间),业主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应以补遗书或者修改书的形式发出。补遗书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补遗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