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吗

2024年11月23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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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对劳动者不能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过错,则一般不会被要求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仍然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