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架可以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嘛?

2025年03月13日 03:0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被禁止了,终身禁驾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你就不可以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你可以申领电动车驾驶证。
禁驾条件
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终身禁驾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 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决不能仅断章取义的按照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对所有逃逸者进行终生禁驾。[1]
两种犯罪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禁驾人群
2015年7月6日,河南省交警总队对外通报100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该100名禁驾名单为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5日期间,被均为酒后驾驶或肇事逃逸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0名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当中,驾龄最长的21年,驾龄最短的为1年,年龄最大的56岁,年龄最小的仅20岁。从这100名的判决情况看,有40人被判处实刑,60人被判缓刑。其中,涉及酒驾的案件18起,其余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2起。涉及酒驾的18起案件中,被判处实刑的11人,占总数的61%,而其余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判处实刑的29人,占总数82起的35%。[2]
终身禁驾
2020年7月,北京交管部门对发生交通事故且逃逸、构成犯罪的本市20名驾驶员,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3]。
相关处罚
2010年1月5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首次公布了79个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者的名单。尽管此举并非河南首创,早在2004年国内部分省市都已经做过,但在河南省内外还是引起了较大反响。大多数民众认为,这是治理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肇事逃逸的有效举措,是对公众安全的尊重。但也有少数人担心此举会侵害禁驾者的隐私权,由于缺乏必要的认定程序和救济渠道还有可能造成交管部门滥用权力。
2004年5月3日,成都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仅8个多小时时,一名司机驾奥拓车在崇州境内肇事伤人后,趁着大雨逃离现场。崇州市交巡警大队事故民警随即追到成都,肇事司机王锐虽然在肇事逃逸8小时后主动投案自首,但根据规定,他还是将面临终生禁驾的严厉处罚,成为《道法》生效后成都市首个遭终生禁驾的人。
2015年7月,河南省交警总队通报100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均为酒后驾驶或肇事逃逸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100名人员信息。这100名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当中,驾龄最长的21年,驾龄最短的为1年,年龄最大的56岁,年龄最小的仅20岁。从这100名的判决情况看,有40人被判处实刑,60人被判缓刑。其中,涉及酒驾的案件18起,其余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2起。涉及酒驾的18起案件中,被判处实刑的11人,占总数的61%,而其余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判处实刑的29人,占总数82起的35%。

网友(2):

终生禁驾就是“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凡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除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均会被处以“终生禁驾”行政处罚。被裁决为“终生禁驾”的人员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驾考,系统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这也意味着被“终生禁驾”的人一辈子都不能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一系列机动车

所以这就是以上解答

网友(3):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禁驾了就办不了驾照了,个人档案系统中是有记录的,即使有人给办了,一旦被警察查获,办理者也要受到处分,说不定连个工作都没了,还要吃官司。

网友(4):

当然是不行的,一切机动车驾驶证都无法办理。

网友(5):

大哥,禁驾的意思就是所有驾驶证都与你无缘了,除了自行车。
不过可以买个好的自行车,锻炼下体力,时速50迈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