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后悔了可要回吗

2024年11月17日 03:5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或者超过1年了,那就很难撤销了。
2、动迁,户主是父母,那么子女的户口是否在里面,如果户口在里面的话,子女也是有份额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属于父母。动迁的时候,是否有内部家庭协议,父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产权?如果没有这些内容的话,房子的份额父母还是有机会可以要回的,比如称办理动迁手续都是子女去办理的,具体怎么办,办理什么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取得部分房款后,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难,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网友(2):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后悔了,如果是已经赠与过户了,是不能要回来了,除非是接受赠与人自已同意。。。
因为赠与房一旦过户,房产就是新的归属权了(属子女的),自已就没有房产权了。如果在没有其它附加要求的,肯定就不能要回了。
因为过户了的房产已经属子女的了,只要子女不同意,你是要不回来的。
如果是有其它附加条件,只要子女没有按附加条件办理,你就有权诉讼收回房产。

网友(3):

赠与房子,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可任意撤销赠与。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房子所有人已经转变,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