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主要因素之一。
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以及公有制企业职工在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与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时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四大因素,决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多少。
当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以河北省为例: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职工退休养老金计算条件;
职工实际工龄,养老保险缴费年,视在缴费年(比实际工龄低,比实际缴费年多),个人缴费账户总额。独子另加八十几元!
为何有视在缴费年,实际缴纳费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从一九九三开始,在之前工作职工这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