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诉讼证据;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起诉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起诉前,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2、不要紧张,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实”的答辩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被告的意见,对于被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一般第一次都不判离婚,可以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啊,第二次会判的。整个案件都可以申请保密,不过想完全保密要看案件经手人的人品了。证人可以不出庭,不过需要写证词,写明本人真实信息方便核查,还需留身份证复印件。分居二年的证据,证人证言比较容易找吧,还可以找双方的同居人证明,比如长期住宿舍,在外地没回过家什么的,只要有一点用就上,会不会认可看法官。孩子一般给一直带着的。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法律范围内可任意决定,确实很委屈,可以去找法官哭诉,有时会有效果。一般离婚不是大问题,财产分割打的会厉害些,早做准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为是第一次起诉,孩子又涉及到抚养权归属,被告不到庭又无法查清事实。第一次一般是不会判离的。法院判决后,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这时法院一般会判离。因为孩子一直由原告照顾,孩子归原告的可能性大一些
第一次如果判决不予离婚,就等半年再起诉吧,也就是等个半年,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