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存在临时工问题,劳动者就业后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就按照正式工的待遇。
临时工是一个过时的概念,招聘的新员工就业后,与单位之间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法》,否则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中可以应当试用期,这个期间可以视为临时工,尽管如此,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正当理由,用人单位是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任意解除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现在劳动法没有规定正式工、临时工,只有有劳动期限的职工和无固定期限的职工之分;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一个单位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10年以上,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没有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应当与该劳动者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就该为您交社保,如果您在此单位已经工作了一年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临时工 劳动合同制 工龄】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或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2002)323号
临时工与正式工,并不是劳动法里的概念。
这是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
劳动律师胡志海:
你说的这个不是由劳动法来规定的,而是由部队内部的相关条款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