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是不是永远离不掉婚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是不是永远离不掉婚
2024年11月15日 00:4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一、如果被告失踪,可以按照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处的判决为缺席判决。
  故,如果被告失踪,可以先申请提起确认失踪之诉,待失踪确定后,再起诉离婚。   
  二、对于被告地址明确,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
  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处理,所以法院一般对缺席判决还是比较慎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规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答复是:“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二、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网友(2):

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肯定会离婚的

网友(3):

不会。分居够两年法院照样判

网友(4):

不会的
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