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娘家给女儿买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女儿名字,怎么样完全属于女儿的,还用不用公正啊

2024年11月27日 16: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需要公证,
婚姻法有具体规定,只要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住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住房就属于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和配偶无关。

网友(2):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新婚姻法中的规定,第三条明确了一方的财产,但有赠与合同就更好了。

网友(3):

可以了!不用公证

网友(4):

算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可以最好公正一下

网友(5):

最好公证下吧,婚后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