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的时候能同时办港澳通行证吗

2024年11月17日 11:5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的,都在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申请护照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扩展资料:

护照续签需要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按条件申领护照地区的申请过程基本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类似,差别的地方在于递交申请表之前需要在户口所属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或者申请者所工作的公司拥有政治审查权也可在该公司审查,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递交申请表。

其中某些地区的派出所还要求申请人在请求政治审查前办理无犯罪证明。因此申请者需要在进行政治审查时提交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本和复印件及办理护照的申请表格,有时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公司出具的证明。

所以在整个护照申请过程中增加了办理政治审查的时间,同时在递交护照申请表给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护照的审判时间也较按需申领护照地区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网友(2):

可以同时申请 办理

因为要留指纹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所以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填写 《护照》申请表办理;

具体看你户口上的 公章是哪个公安分局 就可以在你所在的分局申请办理。

办照费 200元 /本 + 照相费

正常办理护照的周期是10个工作日,如果申请加急,办理周期是三个工作日,会收取加急费。

办照人年龄在16岁 以下 护照有效期是 5年
办照人年龄在16岁 以上 护照有效期是 10年

申请受理后,会有一张回执,上边注明取护照的日期, 你可以选择邮寄或者让直系亲属代取,代取人携带户口和身份证办理。

护照是你在国外使用的身份证,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拿到护照以后,再去办理签证,这个时间会久。

签证按着性质分为: 旅游、探亲、商务、劳务(工作)、 留学、移民等, 根据你签证类别不同,有效期不同,等待的时间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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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3):

能。
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所需证件及流程: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亲自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楚工整。采用A4规格纸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身份证。
三、在《申请表》上,提交有关单位对申请人办理通行征的政审意见: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3、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法人代表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4、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境的证明,免交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四、根据出境事由的不同,须提交如下相关手续:
1、赴港澳旅游:
需交验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港澳探亲:
(1)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邀请函件。
(2)被探望人在港澳就学、就业、从军的,根据事由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
3、赴港澳商务:
(1)交验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
4、赴香港培训、就业:
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或就业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
交验经国家教育企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其它就学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香港就学的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赴港澳定居:
需提交与定居事由相关的证明。
7、赴台湾地区探亲:
需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并交复印件。
8、赴台湾地区进行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活动:
需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9、通行证领取: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无误申请表递交我处后,我处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数据传递到省厅制证中心。申请人可通过特快专递或亲赴省厅领取。

网友(4):

可以。

办港澳通行证需要证件:

1.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2.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办护照需要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办港澳通行证流程:
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同时申请签注。申请人前往港澳地区,须同时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三、申请提交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办护照流程:
一、申请条件
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
(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
(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二、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