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药属于药品还是医疗器械

2024年11月03日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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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膏药属于药品。

膏药经皮肤发挥作用贴膏药疗法是中医临床常用的外治方法之一,它遵循中医辨证论治及中药的功效、主治与归经的原则,充分调动药物互相协调为用的效能,组成多味药物的复方,以发挥药物的良好效果。

由于膏药直接敷贴于体表,而制作膏剂的药物大多气味较浓,再加入辛香走窜极强的引经药物,通过渗透入皮肤,内传经络、脏腑,起到调气血、通经络、散寒湿,消肿痛等作用。

据现代药理研究,黑膏药在吸收、疗效方面优于橡胶膏。但由于黑膏药的制作工艺较为复杂,没有统一标准,不易进行质量控制,导致黑膏药的质量参差齐。

因黑膏药的制作费时费力,中医医院多开展中药外敷,即用中草药粉碎后调入蜂蜜、凡士林等基质呈软膏状外敷后以棉纸、绷带固定。

每24小时换药次,使用成本较高。黑膏药每贴可使用3—15天,揭下后可再次贴敷,不影响疗效,因此费用较低。

中医外科膏药是运用中药归经原则,运用药物互相协调为用的效能,组成多味药物的大复方,以发挥药物的良好效果。由于膏药用于肌表薄贴,所以膏药中取气味具厚的药物,并加以引药率领群药,开结行滞直达病所。

因此可透入皮肤产生消炎,止痛,活血化淤,通经走络,开窍透骨,祛风散寒等功效。贴于体表的膏药刺激神经末梢,通过反射,扩张血管,促进局部血液循环,改善周围组织营养,达到消肿,消炎和镇痛的目的。

同时药物在患处通过皮肤渗透达皮下组织,在局部产生药物浓度的相对优势,从而发挥较强的药理作用。

此外,因膏药中有些刺激性强的药物,强刺激通过神经反射,可以调节肌体功能促进抗体形成,提高人体免疫力。药物穿通皮肤及黏膜后,经过血管或淋巴管进入体循环,也可产生全身性药物作用。

扩展资料:

使用注意事项:

1、平时运动或劳动时不慎造成肌肉挫伤或关节、韧带拉伤时,不要立即用伤湿止痛膏、麝香追风膏贴于受伤部位。因这类膏药具有活血散瘀的作用,伤后即贴不能达到消肿、止痛的目的。

2、局部有破损者,不可将膏药直接贴在破损处,以免发生化脓性感染。

3、凡是含有麝香、乳香、红花、没药、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药,孕妇均应禁用。

4、如果贴膏药后局部皮肤出现丘疹、水疱,自觉瘙痒剧烈,说明对此膏药过敏,应立即停止贴敷,进行抗过敏治疗。

5、过敏不能贴 如果贴上膏药后,10分钟左右感到被贴部位的皮肤出现发痒、灼热、刺痛时,要赶紧揭掉。这说明患者对膏药过敏。

过敏体质者,通常不宜贴膏药,因为他们的皮肤很容易出疹子,贴上后不仅不利于药物吸收,反而会带来皮肤问题。

6、不超过24小时 由于膏药用于肌表,因此膏药一般取气味厚重的药物,贴于体表刺激神经末梢,通过反射,扩张血管,促进局部血液循环。

改善周围组织营养,达到消肿、消炎和镇痛的目的。一般一剂膏药最长不要超过24小时,时间长了,不仅药物已经失去效用,而且还对皮肤不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膏药

网友(2):

不属于。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

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妊娠控制;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扩展资料

膏药是中药外用的一种,古称薄贴,用植物油或动物油加药熬成胶状物质,涂在布、纸或皮的一面,可以较长时间地贴在患处,主要用来治疗疮疖、消肿痛等。

膏药经皮肤发挥作用贴膏药疗法是中医临床常用的外治方法之一,它遵循中医辨证论治及中药的功效、主治与归经的原则,充分调动药物互相协调为用的效能,组成多味药物的复方,以发挥药物的良好效果。

由于膏药直接敷贴于体表,而制作膏剂的药物大多气味较浓,再加入辛香走窜极强的引经药物,通过渗透入皮肤,内传经络、脏腑,起到调气血、通经络、散寒湿,消肿痛等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疗器械

网友(3):

膏药都是属于药品,是含有药物成分的有治疗作用的胶贴,是需要国药准字文号的只有胶布才属于医疗器械

网友(4):

医疗器械不属于药品。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

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妊娠控制;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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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三十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记录事项包括:

(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

(三)生产企业的名称;

(四)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并按照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记录。

第三十三条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

第三十五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第三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

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5年。

第三十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并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应当将医疗器械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等信息以及与使用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必要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8C%BB%E7%96%97%E5%99%A8%E6%A2%B0/883406?fr=aladdin#3"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医疗器械">百度百科-医疗器械

网友(5):

膏药属于药品,具有消肿,消炎和镇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