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应付工资还是按实发工资作为计税基数呢?

2024年11月19日 17:4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就您的问题的具体来说,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2、但是对于您所提问的问题的标题来说,是值得探讨的。比如,您月的应发工资是5000。由于5000大于2000,所以应该缴纳个税。但是,如果您向单位借款4000,要在当月扣还您所借的款,那么,当月您的实发工资是5000-4000=1000。那么,1000小于国家规定的个税工薪所得的起征点2000,那您当月是否就不缴个税呢?当然不会。所以,不能说是按应付还是实付。关键是看您当月的扣除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个税扣除范围。比如,您当月的工资里扣除了社保、医保、公积金(所缴纳的比率还要符合国家的规定),那么,这些扣除项目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有税前扣除的。

网友(2):

你的理解不对
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是:应发工资减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减3500的免税额,现在还可减200的商业保险
其他代扣项比如代扣的水电费、伙食补贴、暖气费都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网友(3):

如果说300体现在你的工资薪金里面,然后再扣除的,要纳入计算。

如果说是公司直接说有300元餐补,不计入工资薪金,直接由公司体现在其他支出上,就不需要纳入计算。

网友(4):

按实发工资1600计算个人所得税

网友(5):

2000元以下都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