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有必要转成商品房吗?

2024-11-07 11:33:2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必要。拿北京的经适房政策举例:
一,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约购买的老经适房,再上市可以直接交易,补交10%综合地价款即可,不再需要由住保部门出具政府放弃回购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证明材料。也就是说,这些老经济适用房上市无须再先获得政府放弃回购的许可就能直接出售了。据了解,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从1998年开始建设,包括回龙观、天通苑等大型经适房社区基本都是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销售的,因此这意味着政府对于这些老经适房放弃了回购权。
二,按照政策,无论是新房或老房,未满5年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保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对于新房而言,满5年后可上市,但需根据原购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类似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老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则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三,由此看来,新老经适房的出售价格对比,差异还是相当大的。为保护自己的最大利益,还是转成商品房好。
四,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网友(2):

建议你政策和资金都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还是转为商品房,这样将来卖房的时候就不会存在无法交易的情况。住建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适房,可以在补交土地收益款后,不变更房主姓名就转为商品房。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约的经适房,仍然只能采用过户的方式转为商品房。而且你将两套经济适用房转为了商品房,你再买商品房也没有限制,不然要将经济适用房退回去才能买商品房。

网友(3):

有可能会有影响。因为对于经适房应该是不准上市销售的。如果要销售,政府或收回,或是被差价。
经适房是对低下收入者提供的。
中国房产超市网提供

网友(4):

有房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我们这些没房的到是都不能啦

网友(5):

5年后,自动变商品房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