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满12分之后,被交警暂扣6个月,参加科目一的考试通过后可以开车吗?

2024年12月03日 02: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能,要拿回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驾驶证扣12分被暂扣6个月的,先去参加满分学习考试,考试及格清除扣分后,6个月时间到了就能拿回驾驶证,然后才能开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网友(2):

在没有拿到驾驶证之前,开车就属于无证驾驶!
也就是说科一考试合格之后,交警把驾驶证还给了你,并取消了扣证处罚,就可以开车。如果没有拿回驾驶证就不能开车。

网友(3):

这个扣了12分以后因为什么原因驾驶证暂扣六个月,这个要六个月以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过了以后是可以开车的。

网友(4):

需要有驾驶证才可以,扣留状态不能开车,自己去问交警吧

网友(5):

现在应参加科目一考试,但不拿回驾照。吸毒被抓驾驶证是被注销的,需要重考驾照了,重考的条件是:需要在彻 底戒除毒瘾三年以上,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才可以向车管所申请办理重考驾照的业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