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房子归谁,谁还债吗

2024年11月20日 09:2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时,对房屋的归属及购房债务的承担,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你所说的“离婚后房子归谁,谁还债”并非法律规定,如双方协商该此处理,法律是认可。离婚协议对房债的处理未做约定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无论是否离婚,因房债是共同债务,房债的债权人都可以双方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偿还房债。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2):

作为债权人来说,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都有还款义务;
离婚时的债务和财产分配是分离的,所以拿房一方并无必然偿还义务;但从公平性来讲,拿房子一方还债更公平一些。

网友(3):

债务房子是双方的,可以卖了房子还债,然后分剩下的钱

网友(4):

我和前夫婚姻期间借钱买了房子 。离婚后是我还了买房的债务这个房子归属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