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2024年11月15日 19:2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 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 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一下。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

网友(2):

分公司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6、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网友(3):

分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分公司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预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7)、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多有米整理。

网友(4):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为隶属单位变更名称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北京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网友(5):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业务量不断的增多,需要扩大公司的规模,这时候选择注册分公司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在办理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的。

分公司变更名称时候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其实就完成一半了,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按照流程一步一步的办理就可以了,下面就让我们了解一下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为隶属单位变更名称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应当提交隶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北京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