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年11月30日 00:4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法律明确指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祝福!

网友(2):

因为这是交通事故赔偿金,这只是针对你个人来说的,具有人身附属性,对于这种人身附属性的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妻子不能把交通事故赔偿金,就算法院判决,也不会把它平分

网友(3):

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就是事故责任者付给因交通事故致残者的损害赔偿。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法律明确指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网友(4):

残疾赔偿金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