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是指法律法规要完善,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是后三者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即指执行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扩展资料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五、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七、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面依法治国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后来被称作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十六字方针是党的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1999年被写入宪法,其内容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新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