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公司没有全勤奖却因迟到而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2024年11月16日 08:5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合法,扣工资属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才可以,并且规章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适用:要经职工讨论。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扣工资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是不违法的。
法律分析
可以报警,乱扣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去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厂牌、工作证、工作服之类的证明劳动关系。当事人确认未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扣除的工资超过当事人月工资的20%的,属于用人单位乱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网友(2):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

网友(3):

当地都有最低工资的,打12333问,还有就是公司有规章制度说此道罚款的话,那就是合理的,但是每月罚款不能超过工资的20%,被罚后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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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

广东胡律师:

1、员工因迟到而扣工资只要不超过月工资的20%就属于合理的;单位有立规章制度约束员工的权利;

2、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

网友(5):

劳动法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发放全勤奖,但是迟到属于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罚钱也是合理的。不过罚完以后的收入不能低于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