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律师是通过证据和言辞来实现个人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契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不是诡辩论者
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
而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非多
其中可按诉讼业务和非诉讼分类
从实际比例来说非诉讼分类要占大多数
而诉讼类业务来说
又分协调解决和诉讼解决
而协调解决又占大多数
诉讼解决主要分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主要解决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非法性
这个显然不可能依靠什么诡辩解决的
民事诉讼主张获得法院的支持需要依靠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的适用;证据的排列等等
刑事诉讼的罪轻和无罪既需考虑实体问题更需要从程序思考
坦率的说所谓的诡辩无论是在中国这样的大陆法系还是如美国的欧美法系国家
除文学作品
是没有意义的
不啊,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律师是看证据的哇。。你被律师坑了?
当然不是,你误解诡辩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