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说的择日再审,可迟迟不开庭审理,该怎么办?

2024年11月29日 13:3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法院说的择日再审,如果超过法定时间,可以找法院要个说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网友(2):

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是很严谨的,它关系到一个人最核心的利益→自由,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其要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需要铁证.有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发现指控证据不足,会申请法院中止审理,待完善证据后,法院再恢复审理.

网友(3):

你需要等,如果长期拖延超过审限,你也可以去反映这个问题,但是建议你还是等等吧

网友(4):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只能等待。

网友(5):

好像在收集证据别着急这是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