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抢劫、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严重吗?

2024年11月18日 00: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刑事拘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羁押期限: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刑事拘留结束后,将转入逮捕程序,并受到法院的审理和判刑。
抢劫罪一般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网友(2):

  刑事拘留只是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刑罚。最终的刑罚是由法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具体案情、涉案金额等综合判决的。
  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0日。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诉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网友(3):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
就是说嫌疑人有抢劫的嫌疑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到时要到法院判刑,抢劫罪的基本刑在三年到十年之间
家属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的话,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为他提供法律辩护,会见他本人

网友(4):

非常严重,可能会被以抢劫罪追诉。

网友(5):

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已经刑事拘留了家属是不可以见的,建议请律师刑事会见一下。祝您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