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2024年11月23日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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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物权包括所有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有权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二者的关系就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有所有权就代表拥有了物权

所以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就代表着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网友(2):

物权包括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

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扩展资料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有权

网友(3):

物权包括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

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拓展资料

所有权(英语:ownership)又称完全物权,是指民法上,权利人对标的物可以直接全面排他性支配特定物的物权。所谓“全面支配”,意味着支配范围的全面性和支配时间的无限性,符合这一特征的物权只有所有权。因此,完全物权与所有权在内涵上是一致的。完全物权与限制物权是相对立的概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物权 

百度百科-所有权

网友(4):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二者的关系就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扩展资料】:

物权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特征包括支配权、排他权、优先权、追及权、物权法定、永久性和长期性。但是并不是每一种物权都具备所有的特征,但惟有所有权是最为完整的一种物权,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且对于某些物权的拥有并不等于拥有某物的所有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权

网友(5):

1.物权和所有权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物权是个大概念、所有权是物权这个大概念下的其中的一个小概念。物权包括所有权,所有权仅是物权其中的一种。

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4.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5.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扩展资料: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所有权的理论解释

1.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2.所有权(ownership)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制度。一个民族如果不知所有权为何物,或在其制度安排中仅给予所有权以次要地位,而且如果它认为,“我的和你的”(meumandtuum)只不过意味着“当下你我所持有的”,这个民族生活就生活在一个与的世界不同的世界里。

3.但是为了弄明白他们的世界为什么会不一样,为了评价以“公共管理”取代“所有权”的这一模糊设想或所有权在20世纪重要性已下降、特征已发生变化这一的模糊要求的可能合理性,首先要对“所有权是什么”有一个清晰的理概念。

4.所有权所内涵的标准的附属于财产的要件权利义务(incidents),即:通常情况下,适用于特定成熟法律制度所承认的、对某物具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所承认的最大利益之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或其他附属于财产的权利义务要件。

5.这样做也就是要分析所有权的概念;指的是“完全的”个人所有权这一的“自由主义”的概念,而不是其它他受到更多限制的观概念,尽管,在某些场合下,它们亦可叫做所有权。

6.其次,法律制度为决定“谁拥有某物”所采用的规则的种类以及,在多个主体都对主张对某物享有均有要求权利的情况下,谁享有优先权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