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为是什么

2025年03月13日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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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护合法权益,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强调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指南》明确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的总体要求、工作规范和组织保障等内容,从规范主动信用修复工作流程、规范核查依申请信用修复的材料、规范应用文书格式、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规范使用信用信息几大方面提出要求。
  《指南》提出,对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将自动检索、标记并进行信用修复,无须人工操作。对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至(四)项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及时上传认定依据被撤销或者变更、政策变化或者法律法规修订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实施信用修复。
  在加强监督检查方面,《指南》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自查、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监测信用修复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信用修复工作情况依规纳入检查评估事项。《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业内人士认为,《指南》的印发,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制度,有助于形成更加健康、诚信的营商环境,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标志着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优化发展的新阶段。

网友(2):

对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将自动检索、标记并进行信用修复,无须人工操作。对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至(四)项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及时上传认定依据被撤销或者变更、政策变化或者法律法规修订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实施信用修复。
  在加强监督检查方面,《指南》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自查、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监测信用修复工作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信用修复工作情况依规纳入检查评估事项。《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报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业内人士认为,《指南》的印发,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制度,有助于形成更加健康、诚信的营商环境,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标志着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优化发展的新阶段。

网友(3):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实施信用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合理关联、保护权益、审慎适度原则,确保奖惩措施与守信失信行为相当。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和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等活动。

网友(4):

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