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判决书在哪里查询

2024-10-30 07:29:1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只能去法院查询自己的离婚判决书。
【拓展资料】:
1、最高法院关于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为此,根据最高法院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涉及离婚诉讼的相关裁判文书(含判决书),不在互联网上公开。当事人只能去法院查询自己的离婚判决书。
2、当事人可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室查阅和复制自己的离婚判决书,向法院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即可;委托律师查询的,需要签订书面授权委托书给律师,由律师出具律所调查函以及律师证、授权委托书给法院档案室的工作人员查阅和复制离婚判决书。

网友(2):

法律分析: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般的法院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法院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