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打架先动手的人被后动手的人打伤,其责任要根据其违法的行为来划定。如果后动手的人是为了自保进行正当防卫打伤的对方,则先动手的人责任更大一些。如果后动手的人打伤先动手的人,超出了必要的防卫,则后动手的人责任更大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正在实施的针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实行防卫。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两个人打架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先动手的人被后动手的人打伤了,应当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无论是谁先动手,无论是谁有理,只要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伤情的结果来判定,谁重伤谁负比较轻的任责
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打架斗殴的法律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按道理说,应该是先动手者责任大,但请注意,这是道理,不是现实。现实是不讲道理的。现实是,不管谁先动手,不问原因,一律是,打人”无理”,受伤”有理”。这就是现实,无理可讲。
按理说的话是两个人打架先动手的人,责任大,但是后动手的人把先动手的人打的,如果严重的话,那就是后动手的人责任大,如果只是轻微或者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那应该是先动手的人人,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那就是后动手的人责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