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工厂一定要给员工买社保吗

2024年11月17日 19:0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网友(2):

社保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