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办期发放的工资费用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年终汇算,未有收入的,能算亏损吗,要全额调增吗?

2024年11月20日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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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办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应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开办费可以设置三级科目,核算工资,福利等,但是以下五项内容不得计入开办费: 1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 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 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上述内容可单独设置科目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