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首先,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因为当具体制度和具体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束缚生产力发展时,就需要通过变革体制完善基本制度,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改革不是要抛弃社会主义而是要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革总的目的是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
再次,中国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这是由改革的任务决定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既然要大幅度地改变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改变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部分,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