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了12分,重考科目一必须连续七天都去学习么?每天学习几小时呢

?因为要上班,这样情况岂不是要请七天假了?
2024年11月05日 08:3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需要连续七天学习,每天学习的时间由当地车管所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交警部门在发现驾驶员被记满分后,将通知驾驶人到交管部门参加满分教育。在接到满分教育通知后,驾驶人15日内无故拒不参加教育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也就是说,当事人的驾驶证将被作废,要重新考取。

《规范》要求,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考试存在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由他人替考等行为的,本次考试终止,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重新预约参加学习和考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规!驾照被扣12分将“回炉”上课7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驾驶证扣满12分后如何参加学习和考试

网友(2):

驶证扣12分去学习必须连续去7天,且学习后二十天内还需参加学习和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令139号
《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考试合格的、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也不接受考试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
是的,驾驶证一个周期扣满12分需要15日内去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交警队学习7天重考科目一恢复驾驶证,没有学习考试就停止使用直到注销为止,过驾驶证有效期就会注销

网友(3):

必须
法律分析:驾驶证扣12分去学习必须连续去7天,并且需要在扣分之后的十五天之内完成,不然将会被吊销相关人员的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驾驶证实习期内如果扣满12分,驾驶证自动注销。需连续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领取驾驶证;扣满24分的,还需学习考试科目三。2、如果是正式驾驶证的话,驾驶证在一个扣分周期内如果扣满12分。需连续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原扣分清零。

网友(4):

现在驾驶证扣12分,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进行在线学习的。

网友(5):

需要连续七天学习,每天学习的时间由当地车管所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