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和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2024年12月04日 03:5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建议提起诉讼,申请伤残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确定后期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项目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具体计算标准依照受诉法院地的统计数据。

网友(2):

如赔偿过少,可走法律程序,如达到你目标没必要走程序,可赔偿你朋友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一切费用。出院后再做伤残鉴定,能达到伤残可再赔伤残费。如必须走程序,可告驾驶员和车主为第1被告,保险公司第2被告,车主就什么钱也不付给你了,全由法院执行划保险公司帐到你朋友看病的 医院里

网友(3):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网友(4):

不用算,既然是全责,那么一切费用都由对方承担。

网友(5):

  1,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