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是以房管局签订的正式买卖协议为依据要求买房赔偿违约金吗?

2024年11月22日 02:2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两份协议均为有效的,对你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再者,确定未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由于对方的原因还是其他不能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原因。
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违约责任。
再之后,要明确诉求,根据具体的情况,提出更有利于自己、并且会被法院支持的诉求。

网友(2):

1,买方的协议也是有效的,两份协议都有效。
2,你和买方签了协议,就是双方同意协议生效,而最后没有交易,是买方不能履行协议违约金应该根据房管局的协议执行

起诉时可以提出交易不成功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应由对方赔偿
律师比我们更懂。。。。。。。

网友(3):

法院认定的是最后签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就是在房管局签订的价格为准,而你们在小中介那签订的合同没有详细约定好!

网友(4):

你可以同事上诉 那个中介和买方, 现在中介的合同还是都要按照 建委(房管局) 的正式合同,
这说明他们不规范。
强烈建议还是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