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喻,一个人死了但是死之前被三个人打过,致死的原因是最后一个打他的人,那么犯人就是最后一个打他的人。
致使她不孕的是最后一次堕胎,前几次堕胎肯定有影响但是使她不孕的最大伤害是最后一次,所以你不爱她不娶可以理解但是赔偿我觉得少不了,她堕胎你也有责任,给她赔偿就当你付了责任,这样心里也好过点。
为前任打过三次胎,是有多么不
爱惜自己。就事论事,还是给点
补偿吧,将来你会懂得孩子的重
要性,而且你可能并没有那么爱她
不知道怎么说,每个人的观点不同,既然结婚之前己经打过三次胎就不能给隐瞒下去,结婚之后怀孕很容易流产,补偿方面大方的话就给,其余不好多说。
如果是我,我会给足她最好的补偿,
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
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娶她的!
我觉得如果她真心爱我的话,我就会娶她,但如果不是真心的那我只能说这样的女朋友不要也罢,给她一些补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