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关于工厂拆迁工人怎么安置的规定

同上
2024年11月18日 14:4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补偿部分分为以下几大部分:
一.工厂的不动产部分:
1.土地的在合法使用期限内,你的厂址被征收了,剩下的使用期限应得到补偿,当然你是取得合法的使用权的时候才有的,但这个补偿也要看是谁在征收你的土地,如果是政府征收,一般是得不到补偿的,补偿法里有明确的规定政府用做公共设施建设的情况下,这种补偿是不会有的。
2.机械设备的补偿:
根据你的设备的市场价格,再减去设备的使用年限的折旧,就是你的设备补偿部分,这个是不管你的情况如何都是有的。
二.工厂的经营补偿:
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你可以查查你当地的补偿月份,通俗的讲就是你这部分的补偿是指你进几年的经营收入和你的上缴税收等定一个基数,好像是三年的总额再除以3年的月份数,再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补偿几个月,两个数相乘就是你的经营损失费。当然我这个算法不一定准确,还有待考证,但这个补偿是绝对有的,不管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征收你的,都是有的。
三.工厂员工的安置费:
根据工人进几年的工资平均数,乘以补偿月份,一般都是三个月。
四.工厂的拆迁安置费
这一块是补给厂方业主的。

网友(2):

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